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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注销了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时间:2025-01-02 17:07:52 浏览: 分类: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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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注销,劳动合同终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公司已经注销了劳动合同还有效吗?”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公司已经注销了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已经注销,原劳动合同失效,但并非无效,而是终止。因为公司注销后已不具备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所以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当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注销属于上述法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劳动合同会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

  3、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例如受雇一方提供虚假学历、学位等,或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4、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的劳动合同;

  5、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

  6、侵犯婚姻、健康、报酬、自主择业等权利的劳动合同;

  7、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关于“公司已经注销了劳动合同还有效吗?”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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