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

2025年非法转包会受到什么处罚?

时间:2024-12-23 12:10:22 浏览: 分类:工程承包
您的位置:法头条 > 建设工程 > 工程承包

非法转包行为在建筑工程领域是严格禁止的,一旦被发现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各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以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侵权责任”的相关问题。

2025年非法转包会受到什么处罚?

  在2025年,非法转包行为仍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以下是关于非法转包行为可能受到的处罚及其相关的详细法律条款的归纳:

  一、非法转包行为可能受到的处罚

  责令改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转包行为一经发现,相关责任方将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措施进行改正,以恢复合法状态。

  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转包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所得将被依法没收,以剥夺其非法所得。

  罚款:

  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相关责任方还可能面临数额不等的罚款处罚。

  责令停业整顿:

  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非法转包行为,相关责任方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以纠正其违法行为并恢复市场秩序。

  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相关责任方的资质等级可能会被降低,甚至被吊销资质证书,从而丧失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

  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因非法转包行为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并造成损失,相关责任方还需与接受转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明确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同时也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这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防止因转包导致的建设市场混乱。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非法转包的行为有什么?

  非法转包行为及其相关的详细法律条款如下:

  一、非法转包行为概述

  非法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或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变相转包。这种行为违反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且往往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和安全风险增加。

  二、非法转包行为的具体表现

  直接转包: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肢解转包: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不履行管理义务: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收取费用不履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劳务分包变相转包:

  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

  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变相转包: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以上则是关于“非法转包”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阅读全文

2025年最新工程承包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5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