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赠与合同无效需要返还物品吗?

时间:2024-12-22 09:50:51 浏览: 分类: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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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无效是需要返还物品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是一种双方行为,需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接下来法头条将在本文将为您介绍“赠与合同无效需要返还物品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赠与合同无效需要返还物品吗?

  赠与合同无效是需要返还物品的。如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因为此合同取得的相关财产,当事人应当将此财产进行返还;如果此类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那么就应当进行折价补偿。

  对此有过错的一方则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相关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那么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赠与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6、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虚假表示。

  7、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以上是关于“赠与合同无效需要返还物品吗?”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可向我们法头条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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