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

无效婚姻算结过婚吗?

时间:2024-12-03 09:37:15 浏览: 分类:婚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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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是一个法律概念,指的是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在法律上,无效婚姻是明确规定的,它可能因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或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等原因而被认定为无效。这种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于“无效婚姻算结过婚吗?”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无效婚姻算结过婚吗?

  无效婚姻不能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自然也就不算真正结过婚。因为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的结合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说,它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和离婚有什么区别吗?

  无效婚姻和离婚在性质、原因和程序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自始无效;离婚则是对已经合法成立的婚姻关系的解除。

  2、原因不同:无效婚姻的原因在于婚姻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而离婚的原因则多种多样,如感情不和、家庭暴力等。

  3、程序不同:无效婚姻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无效;离婚则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程序进行。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以上是关于“无效婚姻算结过婚吗?”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头条,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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