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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拆迁协议法律有什么规定?

时间:2024-10-04 11:35:10 浏览: 分类:拆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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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拆迁协议的法律规定涵盖了合法性前提、程序正当性、补偿合理性、禁止非法手段、争议解决、其他规定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拆迁协议”的相关问题。

2024年拆迁协议法律有什么规定?

  2024年拆迁协议的法律规定主要基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以下是关于拆迁协议法律规定的主要方面:

  一、合法性前提

  公共利益需求:拆迁必须以“公共利益”需求为前提,征收方在作出征收决定时需遵循这一原则。

  二、程序正当性

  公告与征求意见:征收方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必须对相关信息进行通告和告知,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补偿合理性

  公平补偿原则:拆迁补偿必须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补偿标准不得低于被拆迁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补偿方式选择: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征收方应提供多种补偿方式供被拆迁人选择。

  补偿内容:拆迁补偿通常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禁止非法手段

  禁止非法逼迁: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不得以暴力、威胁、中断水、电等非法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签订协议。

  五、争议解决

  协商与调解:拆迁协议签订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若发生争议,可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

  行政复议与诉讼:被拆迁人对征收决定或补偿协议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强制签写的拆迁协议有效吗?

  强制签写的拆迁协议是无效的。从法律原则上讲,拆迁补偿协议应当是双方自愿签订的,这是协议有效性的基本前提。如果拆迁协议是在强迫、威胁或其他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这份协议就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这意味着,补偿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任何强迫签订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从法律实践来看,如果被拆迁人能够证明拆迁协议是在强迫下签订的,他们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补偿协议,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以上则是关于“拆迁协议”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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