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

2024年拆迁协议有什么限制?

时间:2024-10-04 09:49:46 浏览: 分类:拆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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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拆迁协议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合法性前提、程序正当性、补偿合理性、禁止非法手段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相关法律条款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拆迁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在实际操作中,征收方和被征收人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拆迁协议”的相关问题。

2024年拆迁协议有什么限制?

  2024年拆迁协议的限制及相关法律条款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拆迁协议的限制

  合法性前提:

  拆迁协议必须基于合法的征收决定,征收决定需以公共利益为前提。

  拆迁协议必须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程序正当性:

  拆迁协议的签订前,征收方必须履行公告、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

  拆迁补偿方案需经过论证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补偿合理性:

  拆迁协议中的补偿条款必须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补偿标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征收方应提供多种补偿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

  禁止非法手段:

  拆迁协议不得以暴力、威胁、中断水、电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签订。

  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争议解决:

  拆迁协议中应明确争议解决机制,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当事人对拆迁协议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在什么情况下拆迁协议是无效的?

  拆迁协议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一、合同主体不符合规定

  拆迁人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如果拆迁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拆迁资质或许可,那么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将无效。

  被拆迁人非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被拆迁人行为能力受限:

  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二、合同内容或形式违法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将被认定为无效。

  代理人无权或越权代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三、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欺诈、胁迫手段:如果拆迁人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该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未履行法定程序:

  拆迁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迁人补偿标准。

  拆迁公司未按照规定告知被拆迁人此次拆迁的补偿形式或未按照规定程序对房屋的重置价格进行评估。

  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未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属于形式违法,协议无效。

  四、其他特殊情况

  拆迁许可被撤销:如果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被撤销,那么之前签订的拆迁协议也将被视为无效。

  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如果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房屋,部分产权人未经全体产权人同意擅自签订拆迁协议,且委托关系不能成立的,该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以上则是关于“拆迁协议”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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