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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离异后一方去世遗产分配?

时间:2024-08-17 14:20:58 浏览: 分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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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去世,其遗产分配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处理。如果离异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原配偶不再享有法定继承权,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离婚后离异后一方去世遗产分配?

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因此在法律上原配偶不再具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遗产的分配首先应考虑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应按照遗嘱内容执行。若无遗嘱或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即由死者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继承财产在离婚时是否分割?

继承财产的处理方式在离婚时取决于该财产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约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继承财产发生在婚前或者有遗嘱明确规定只归继承人一方所有,则这部分财产不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继承开始前离婚的财产归属?

继承开始前离婚的财产归属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定。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而个人财产则保持各自的归属。继承开始前,若离婚已经完成,原配偶不再享有对方遗产的继承权,因此涉及的财产分配仅限于离婚时已分割的财产,不影响继承开始后对死者个人财产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离婚后一方去世,其遗产分配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原配偶不再享有继承权,遗产分配主要依据是否有遗嘱及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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