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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赠与协议如何撤销?

时间:2024-08-08 16:04:48 浏览: 分类: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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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赠与协议的撤销涉及婚姻法律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取决于协议是否已经生效、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以及双方是否有协商一致的意愿来变更或解除原协议。

离婚财产赠与协议如何撤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作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分割的一种特殊安排,一旦依法成立并生效,原则上应当得到履行。但根据具体情况,该协议存在被撤销的可能性,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或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协议。

2.欺诈、胁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若协议是在一方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未实际履行且对方同意:如果赠与财产尚未转移所有权,且双方均同意撤销协议,可以通过重新协商达成新的协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协议有效吗?

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其有效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这类协议往往涉及到婚姻自由原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如鼓励离婚或侵犯一方的合法权益,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另一方面,如果赠与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且不损害第三方利益,亦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则可能被视为有效。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可以将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赠与他人,但是不得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离婚后非法所得财产赠与有效吗?

离婚后处理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双方合法共同财产或各自的个人财产。如果某一方在离婚后赠与他人的财产属于非法所得,例如该财产源自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这部分财产的赠与是存在法律问题的。非法所得财产本身不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基于非法所得财产进行的赠与行为也难以被认为是有效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离婚财产赠与协议的撤销需依据具体情形,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必要时应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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