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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方在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时间:2024-03-21 13:42:05 浏览: 分类:医疗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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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方在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在我国的医疗纠纷中,医方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这意味着如果患者提出医疗过失的指控,医疗机构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

医方在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我国的医疗纠纷中,医方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这意味着如果患者提出医疗过失的指控,医疗机构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否则可能被推定为有过失。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如果患者主张医方存在医疗过失,医方需要提供其诊疗行为符合医疗常规,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证据。这种举证方式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使得医方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责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方在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主要是证明其诊疗行为符合医学常规,已经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以反驳患者的过失指控。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医疗机构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

疑难杂症诊治过程中出现失误,医疗机构能否免责?

医疗机构在疑难杂症诊治过程中出现失误是否能免责,主要取决于是否违反了医疗规范和是否存在过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如诊断错误、治疗不当、未尽告知义务等,那么医疗机构不能免责,需要对患者的损失负责。

同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者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这表明,即使医疗机构在疑难杂症诊治中出现失误,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不能轻易免责。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者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在疑难杂症诊治中出现失误并非自动免责,需视其是否存在过失以及是否遵循了医疗规范来判断。如有过失,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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