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组织应当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必要时执行。预案的制定与执行不仅有助于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更能有效应对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降低其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损害。
同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要求企事业单位在应急预案的制定中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应急组织指挥体系、预警及报告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后期处置等内容。且预案制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因预案缺失或执行不力而导致环境损失扩大。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六条至第十八条
施工噪音是否超出法定限制标准?
施工噪音是否超出法定限制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地测量和判断。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施工噪声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在特定时间段内应遵守相关的噪声限值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各类区域的不同噪声限值,包括昼间和夜间的不同标准。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在城市市区施工中,昼间(6:00-22:00)噪声限值为70分贝,夜间(22:00-次日6:00)噪声限值为55分贝。如果施工噪声超过这些限值,则视为超标。
如果发生施工噪声超标的情况,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降噪措施,严重超标的,还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受影响的居民也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生活环境权益。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其中,昼间和夜间噪声限值分别如上所述。
判断施工噪音是否超出法定限制标准,需要对照上述法律规定和标准进行实地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做出判定。
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实际需要出发,各企事业单位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预案的有效执行。对于未按规定制定和执行应急预案的行为,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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