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人身权

因医生失误造成的患者伤害属不属于侵权行为?

时间:2024-03-13 15:48:55 浏览: 分类:侵害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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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由于医生的失误造成患者伤害,通常被视为一种侵权行为。这类纠纷主要涉及《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条款。

因医生失误造成的患者伤害属不属于侵权行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因失误或过错导致患者受到不应有的身体、健康或生命的损害,就构成了侵权行为。医生的失误可能包括误诊、误治、延误治疗、手术操作不当等,只要这些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且医生对此具有过错,则该医生及所在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医疗过失致伤是否违反人身权保护?

医疗过失致伤确实可能构成对公民人身权的侵犯。在法律体系中,公民的人身权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这些权利均受到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负有依据诊疗规范和职业道德提供安全、有效医疗服务的义务。如果因医务人员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等主观过错,导致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即构成了医疗过失。

当医疗过失直接导致患者身体健康状况恶化或出现新的伤病时,实质上是对患者健康权的侵害;若医疗过失导致患者身体完整性受损,则可能构成对身体权的侵犯;极端情况下,如因重大医疗过失导致患者死亡,无疑是对生命权的严重侵犯。医疗过失致伤不仅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也违反了我国法律对于公民人身权的保护规定。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这一条款为公民的人身权提供了宪法层面的保障。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同时,第一千零三条也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不得对他人身体进行非法搜查、非法侵扰。”

3. 《侵权责任法》(已废止,相关内容并入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在民事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因医疗过失致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对医疗过失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并确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在医疗领域中,公民的人身权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因失误造成的患者伤害,确实属于侵权行为范畴,患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涉事医生和医疗机构寻求民事赔偿。建议在发生此类情况时,患者应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以减少类似医疗侵权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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