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

2024年隐私权等非物质权益受侵害时能否请求精神赔偿?

时间:2024-02-21 14:34:48 浏览: 分类: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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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格权,在遭受侵害时,受害人不仅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救济方式,而且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隐私权等非物质权益受侵害时能否请求精神赔偿?

隐私权属于非物质性的人格权益,其受到侵害不仅会对受害人的生活安宁、个人尊严造成直接影响,也会带来不同程度的精神痛苦。《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对包括隐私权在内的民事权益造成侵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中包括赔偿损失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依据受害人的精神痛苦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支持受害人在隐私权受侵害案件中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犯肖像权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公民的肖像权受到《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当公民的肖像权被非法侵犯时,根据实际情况和侵权行为的具体影响,受害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首先,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或者丑化、污损他人的肖像等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对受害人的名誉、尊严造成负面影响,给其精神带来痛苦或伤害。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肖像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侵权人除了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外,如果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精神损害严重的,受害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侵犯肖像权的案件中,只要满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条件,被侵权人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的。

当隐私权等非物质性权益遭受侵害时,受害人依法有权向侵权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在具体案件中,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还需要结合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定。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以上是关于“隐私权等非物质权益受侵害时能否请求精神赔偿”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指导。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登录法头条进行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和建议。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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