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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时间:2024-02-19 18:22:06 浏览: 分类: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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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是设立公司的重要步骤之一,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特定的申请资料以获得批准。本回答将详细阐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具体资料,并援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操作规程,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时,主要需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该申请书应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字确认,内容包括拟设立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2. 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公司章程草案(如有):部分地方可能要求在预核名阶段提交公司章程草案,以了解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营规则。

4. 名称预先核准委托书(如适用):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此业务,还需提供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书。

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补充材料。

【相关法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交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名称中能否包含特殊字符或敏感词汇?

公司名称的确定必须遵循合法性、非误导性和非侵犯性原则。根据现行法规,公司名称中不得包含有可能引起公众误解或者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同时也不能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特殊字符方面,一般情况下,公司名称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等非规范汉字,亦不得包含标点符号、数字、外文等非汉字字符(除非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其名称中可以含有所在国(地区)的名称或外商投资企业的英文名称)。敏感词汇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与国家机关、政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序良俗的;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3.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对于企业名称中的禁限用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对特殊字符和敏感词汇的具体限制。

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时,申请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确、完整地提交所需的各项申请材料。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及时与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咨询,确保提交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流程,为后续的公司注册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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