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动迁款的家庭分配原则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补偿涵盖租金价差、房屋装修、安置费、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以及家电移机补偿。这种分配方式旨在实现家庭成员间的公平、公正,达成和谐处理结果。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租赁房动迁款”的相关问题。
租赁房动迁款的家庭分配原则是每位家庭成员均享有平等份额。补偿款项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一次性支付替代房屋的租金价差损失、房屋装修费用、安置费和搬迁费用,以及困难补助和奖励。此外,房屋内的各项家电移机也会得到相应补偿。这种分配方式旨在确保家庭成员之间公平、公正地分享动迁带来的利益,从而达成和谐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遇到拆迁补偿事件时,补偿款应当归继续承租人所有。这是因为公房的承租权是基于共同居住的事实而获得的,而不是基于继承关系。因此,在承租人死亡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权继续承租公房,并享有相应的拆迁补偿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复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
《民法典》第制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百七十五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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