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吗?

时间:2023-11-17 16:56:14 浏览: 分类:医疗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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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在某些方面存在区别。首先,它们的主观原因不同:医疗事故是由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的,而医疗意外则是由于无法预料的原因所致。其次,它们的后果也有所不同: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认定,一旦确认为医疗事故,相关医疗机构需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而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下,一般是没有赔偿责任的。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医疗事故”的相关问题。

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吗?

  对于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有着一些方面的区别,一个是主观不同:医疗事故是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医疗意外则是无法预料的原因导致的。另一个是后果不同,医疗事故需要专业的机构才能进行确认,一旦确认为医疗事故,那么医疗相关机构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而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那么一般是没有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会怎么赔偿?

  当出了医疗事故后将会有医疗机构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等等一系列的损失费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则是关于“医疗事故”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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