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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时间:2023-11-13 15:24:18 浏览: 分类: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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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销售的行为。此外,这类罪名还包括了许多不同的罪名。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相关问题。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销售的行为。此外,这类罪名还包括了许多不同的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都有什么量刑标准?

  对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着不同的处罚方式,并且根据出售获得的金额来判处不同的处罚,金额越大,处罚约严重,最高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则是关于“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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