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些年,移动支付还没出现的时候,信用卡用来消费购物是及时方便的。但也由于信用卡也衍生出许多不同类型的犯罪事件。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实际上,如果当事人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了五万元,检察院可以提出公诉,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只要在公诉前还清欠款或情节较为轻微的,还是可以选择不起诉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如果行为人是恶意透支信用卡,也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来进行透支,并且银行经过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还是没有归还的,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信用卡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头条,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2024年最新刑事处罚法律头条
最新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文化大革命”前判处的刑事案件提出的申诉应如何处理的通知(2024全文)
发布时间:2024-11-15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2024推荐)
发布时间:2024-11-15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2024有效)
发布时间:2024-11-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4最新)
发布时间: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