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存在过错包括哪一些情形?

时间:2023-07-21 10:13:50 浏览: 分类:医疗事故鉴定
您的位置:法头条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鉴定

过错推定,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有损害,但无直接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时,医疗机构只要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就应当承担医疗过错责任的一种法律规定。关于“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存在过错包括哪一些情形?”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存在过错包括哪一些情形?

  医疗过错因果关系中医疗机构被推定存在过错的情形包括:

  1.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因果关系如何鉴定?

  医疗事故因果关系的鉴定一般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的。必要时也可以由中华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以上是关于“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存在过错包括哪一些情形?”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阅读全文

2024年最新医疗事故鉴定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4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