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

无效婚姻财产怎样处理?

时间:2022-10-19 09:56:12 浏览: 分类:婚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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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男女双方到登记机关领证后就可以表示双方结婚了,但实际来说,如果双方缺乏婚姻成立的条件,那么这段婚姻就等同于没有法律效力,简单来说就是无效的婚姻。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无效婚姻财产怎样处理?

  因为属于无效婚姻,所以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在这段婚姻关系中各方所取得的财产就不能算作为共同财产,只可以按照一般的共同财产来说处理。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如果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那么就可以让法院来进行判决。不过,有时候还得结合实际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对于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涉及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婚姻无效一方能否因此为由规避债务?

  需要依据实际的情况。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而出现债务的,那么债务就由借款方来承担,另外一方是没有偿还义务的。但如果出现债务是因为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那么债务就需要由双方来承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1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申请婚姻无效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婚姻无效没有时间规定,当事人有需要的,只需要在法定无效婚姻情形消失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因为,如果法定无效婚姻情形消失,即便之前是有的,法院也是不会通过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与夫妻讯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无效婚姻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头条,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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