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

事实婚姻判不离可以吗?

时间:2022-10-11 09:57:59 浏览: 分类:婚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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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现象多见于乡村地区,对于这些人员来说,领证相对的并不是那么重要,既然已经见父母办酒席了,就代表这段关系成立了。在他人看来,也都是承认这段关系的,那么之后再专门去领证也就没有显得那么的必须了。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事实婚姻判不离可以吗?

  如果形成事实婚姻的关系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法院是可以判不离的,但如果是在之后的时间建立的事实婚姻,法院就不会判离婚了,因为之后的事实婚姻并不能算结婚,而是非法同居关系,对于法院来说,最多就是解除这段关系。

事实婚姻个人房产如何处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后,个人的取得的房子还算是个人的财产,因此,在解除事实婚姻的关系后,房子还是属于取得的那一方所有的,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事实婚姻能再结婚吗?

  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决定。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不过如果是在之后,就不属于事实婚姻了,最多就是属于非法同居的关系。如果是前一种情况,当事人没有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但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就属于合法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事实婚姻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头条,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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