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

事实婚姻后的纠纷如何处理?

时间:2022-10-08 14:02:02 浏览: 分类:婚姻效力
您的位置:法头条 > 婚姻家事 > 婚姻效力

所谓的事实婚姻,主要是指男女双方以夫妻的名义进行同居生活,不论是自己还是他人都认为他们是夫妻了,只是还没有进行登记。目前,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不过当有案件涉及的时候,法院也会考虑这一情况。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事实婚姻后的纠纷如何处理?

  1.事实婚姻还是具有婚姻效力的,只要认定了,就是合法的,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仍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

  2.对于事实婚姻的案件,当事人如果撤诉了,只要是有效的,法院就要发给裁定或准予离婚

  3.当事实婚姻离婚的时候,不论是子女抚养还是财产分割都是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考虑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

  (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事实婚姻破裂如何处理?

  正常情况下,对于事实婚姻关系的会按照非法同居来进行处理,因此,事实婚姻破裂也就表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一起协商解决,如果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1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事实婚姻期间的债务如何处理?

  从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在事实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如果债务是双方共同欠下的,那么就需要由双方来承担。至于具体的偿还方案则由双方自行协商,实在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来判决。而如果是其中一方所欠下的,则由欠下的那一方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事实婚姻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头条,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阅读全文

2024年最新婚姻效力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4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