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资格的取消必须通知本人,这是法定程序要求。民政部门在作出取消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其陈述申辩。取消低保没有固定的统一时长,从发现不符合条件到正式作出决定,时间因个案情况而异,但整个过程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