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四年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主张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