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并非所有劳动纠纷都能直接受理,法律明确划定了六种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涵盖主体不符、超时效、无管辖权等常见情况。劳动者提交仲裁申请被驳回后,无需直接放弃维权,可根据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通过补正材料、更换管辖机构、提起民事诉讼等合法方式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