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市场主体会混淆法人代表与公司的权限边界,误以为法人代表拥有单独注销公司的资格。实际上法人代表无法直接单独注销公司,该行为不属于法定代表人的单独职权。公司注销属于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公司权力机构表决、完成债权债务清算、办理登记注销等整套法定流程。
股东会决议并非必须由全体股东签字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核心在于表决程序合法以及赞成票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通常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