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户口本大多不再直接标注农业或非农业,统一显示为居民户口。查看时需结合户籍地址判断,地址在行政村的一般属农村居民,地址在街道社区的一般属城镇居民。办理证明需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会依据系统底档出具。填写表格时应先看户口本标注,无明确标注,根据实际居住地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如实填写,部分地区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定原户籍性质。
填写户口性质时,最准确的做法是直接查看户口本首页的户别栏,上面写什么就填什么,通常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或居民户口。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很多地区已经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如果需要开具户口性质证明,一般不需要自己手写,直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由公安机关打印并盖章的户籍证明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