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公司章程。其设立和运营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只需提交设立申请书,无需制定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民法典明确规定其为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意味着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签订合同并独立承担债务责任。拥有这种资格的公司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种资格最大的好处是实现了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的严格隔离,能有效保护股东的个人资产不受牵连。
公司存续是指公司依法成立后尚未注销或吊销,在法律上依然存在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状态。存续公司不一定是正常营业的公司,它可能正在经营,也可能已经停止生产活动但未办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