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四年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主张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工资。最长可主张11个月的赔偿。如果员工已提起仲裁或诉讼,单位应立即核实用工事实,并考虑补签或协商解决。及时补救虽不能免除已产生的法律责任,但可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