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未休年休假的,依法应当获得工资形式的经济补偿。2026年仍沿用现行规定:单位因工作需要未安排休假且经职工同意的,应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已发的工资,实际额外补偿为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