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起诉制度已于1996年废止,现行法律中只有不起诉这一概念,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所谓免于起诉在今天实际是指酌定不起诉。无论是哪种不起诉,均不构成刑事犯罪判决,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对本人及家人政审、就业等一般不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