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费追诉的基础时效为三年,但因物业费按周期缴纳的特性,每一期债务的时效需单独计算,且物业公司的合法催缴行为可导致时效重新起算。本文将结合法律条文与司法判例,解析追诉期的计算逻辑、中断情形及双方的举证责任,厘清“时效抗辩”的适用边界与实操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