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作为公民基本人格权的核心内容,既承载着文化传承功能,也涉及身份识别、社会交往等现实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5年户口本改名字政策在户口登记条例与民法典的框架下持续规范,既保障公民姓名权,又通过程序约束防止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