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1 人非法炼 2540 公斤猪油”的消息引发热议。广西玉林的李某在无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于临时铁棚间歇性炼制猪油并销售,累计生产2540公斤,涉案金额1.59万元。好在这些猪油用作工业油脂,未流入食品领域。非法炼猪油可能涉及多种违法犯罪情形,下面小编从法律角度详细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