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套取同事工作计划,三次在聚餐时向对方饮品中投放含氯硝西泮、赛拉嗪的“真话水”,导致被害人出现头晕、意识模糊等症状。经检测,涉案物质属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兼具药品与毒品属性。此案暴露出新型毒品犯罪手段的隐蔽性,也引发公众对欺骗他人吸毒行为法律定性的讨论。下面小编将从刑法条文、构成要件、立案标准三个维度,系统解析此类行为的刑事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