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吉林长春32岁女子刘丽丽因头孢过敏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吉大一院”)治疗后病情恶化,院方建议转院至北京协和医院。家属在院方推荐下,选择了一辆带有“吉大一院”标识的120救护车。转运途中,该救护车因氧气不足两次停车加氧,甚至在服务区停车吃饭延误救治时间,最终导致刘丽丽在北京市通州区不幸去世。经查,涉事救护车属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康急救站”),该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随车医生系临时雇用人员,无急救资质。2023年7月,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吉大一院”承担10%责任,“仁康急救站”承担60%责任,家属自担30%责任。2024年6月,长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然而,截至2025年7月,“仁康急救站”仍有48万余元赔偿款未支付。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非法经营”的相关问题。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接下来就让法头条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非法经营罪的金额标准和判定依据并非单一固定。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认定。因此,对于涉及非法经营的行为,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标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