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约定不明

担保期限约定不明

更新时间:2025-01-22

民法典担保期限怎么认定?

民法典担保期限怎么认定?担保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债权人与担保人另行约定了保证期间,则按照约定执行。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头条网下文为您详细进行分析解读。

怎么认定担保期限约定不明?

怎么认定担保期限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或者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都属于约定不明。在一般保证的债务关系中,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债务人的,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法头条网为您具体分析解读。

担保函没有写担保期限是否合法?

担保函没有写担保期限是否合法?是合法的,没有写期限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来确定期限。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法头条网为您带来更多细节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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