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约定不明怎么处理?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类型为一般担保或者未约定担保类型的,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除非在保证合同中明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之外的情况均为一般保证。法头条网下文为您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