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笛律师
1440120141115568
广东四方三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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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方三和律师事务所
祖籍广东汕头,先后毕业于暨南大学及中山大学。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资格证号:A20114401060710),2014年正式执业(执业证号:14401201411015568)一直任职于四方三和律师事务所小微组。目前参与案件的领域主要涉及金融不良资产、民间借贷领域,始终坚持“活到老、学到老,熟能生巧”的严谨态度,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擅长从市场经济学角度,理性洞察现行法律漏洞及当事人心理,达到辩证统一理性维权,为银行、资产公司、垫资公司等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曾参与渤海银行、什倍资产公司的尽职调查、民生银行、工商银行、东誉融资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清收工作,目前常年负责平安银行广州分行、什倍资产公司、平安银行中山分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的不良资产清收工作,特别对平安银行新一贷、贷贷平安、保费贷、新微贷、个人循环信用贷款等批量案件,小微联保体贷款、抵押类贷款案件的诉讼、仲裁法律事务有开创性见解,多次获得平安银行零售部和特殊资产管理部的表彰,赢得年度优秀清收合作单位殊荣。
吴笛律师
13798135566
广东四方三和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65号六榕大厦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