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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最新)

发布时间:2026-05-17 15:21:59 浏览: 分类:地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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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年08月02日

施行日期:2021年08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5月17日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大同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4月28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年7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1999年2月26日由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大同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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