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1900年01月01日
施行日期:1982年11月19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2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
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九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提请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议案。决定:批准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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