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2024年01月30日
施行日期:2024年03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5年03月09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法释〔2024〕3号
(2024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2次会议、2024年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二)》),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修改: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刑法修正案(十二)》第三条)的罪名由“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修改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本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仲裁法依法执行仲裁裁决的通知(2025推荐)
发布时间:2025-12-312025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9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上级人民检察院能否调阅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卷宗问题的答复(2025推荐)
发布时间:2024-04-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2025推荐)
发布时间:2024-04-0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5最新)
发布时间:2024-04-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修改]
发布时间:2024-10-12最新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仲裁法依法执行仲裁裁决的通知(2025推荐)
发布时间:2025-12-31